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期间优化行政审批服务的公告
作者: | 文章来源: | 发表时间:2020-02-18 | 点击率:154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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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优化行政审批服务的公告
2020年第 1 号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在省级政务服务工作中全力支持疫情防控的函》要求,现就我省林业和草原行业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提出以下措施。
一、减少人员现场办理。对可以网上办理的事项,希望广大相对人尽可能网上申请;对可通过邮政快递等方式提交申请材料和送达批准证书的事项,尽可能通过邮寄办理;对于确需当面办理的,可以进行提前预约办理,以减少人员聚集。
二、延期办理。许可证到期或超过延续申报期,且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时提交申请的,可延期提交。许可证审批完成前原证件视为有效(含已受理未办结事项)。疫情解除后应及时补办相关手续。
三、临时免除相关程序办理。对于需要专家评审和现地勘察等程序的事项,因疫情影响无法开展的,将临时免除相关程序,但需要申请相对人提供书面承诺,根据承诺情况进行审批。疫情解除后,再组织人员对其承诺内容真实性进行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或承诺严重不实的依法严肃处理。
四、暂停办理部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除疫病研究和疫病防控等维护公共卫生安全需要外,暂停办理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相关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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