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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
Forestry and Grassland Bureau of Hebei Provi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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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安全生产职责清单》的通知

作者: | 文章来源: | 发表时间:2022-05-11 | 点击率:50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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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

关于印发《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安全生产职责清单》的通知

 冀林草字〔2022〕113号

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5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为加强安全生产(含消防,下同)工作,强化和落实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共河北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改革发展实施意见》《河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河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清单。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林业草原安全监督管理,研究制定相关地方政策法规,对直属林业草原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国有林场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实施监督管理。

(三)负责省直属自然保护地安全管理,指导全省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自然遗产、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沙漠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安全管理。

(四)对利用森林资源开展旅游活动实施审批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五)指导各类自然保护地内旅游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依法配合旅游主管部门对旅游市场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

(六)负责全省各类自然保护地内属重大建设项目的索道类高风险旅游项目的选址核准;指导市、县政府有关部门,做好自然保护地内索道类高风险旅游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

(七)完成省委省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局领导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及本级党委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按照安全监管责任清单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监管的机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目标绩效管理考核体系并严格考核,支持、督促分管负责人及其他负责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对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强化监管,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主要负责人每半年至少主持召开1次党组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

(三)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主要负责人统筹推进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对本部门及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具体领导、综合协调,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暗查暗访等工作。加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建设,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每季度至少主持召开1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

(四)其他负责人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支持本部门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抓好相关工作,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三、内设机构职责

(一)共同职责

1.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把习近平安全生产论述、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列入党支部、党小组重点学习内容。不断强化底线思维、红线意识,用安全发展理念指导各项工作开展。

2.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个必须”要求,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紧密结合实际,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按照局内设机构职能配置,依法落实部门职责中涉及所负责业务范围的有关安全生产事项,把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实施同检查。

3.增强安全意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遵守机关日常安全管理规定,自觉维护和保持安全工作秩序。

4.明确安全生产联络员,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协调。

5.根据需要参加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生产安全事故处置等工作。

6.完成局党组交给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职责

1.办公室(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标准规范;承办省安委办交办事宜;贯彻落实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和效率;负责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2.生态保护修复与荒漠化防治处。在拟定国土绿化、荒漠化防治相关政策措施中贯彻安全发展理念。加强造林施工安全管理和防范。组织、指导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3.森林资源管理处。在拟订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公益林保护、天然林保护、基层林业站建设管理政策措施中贯彻安全发展理念。加强林木采伐安全生产督促检查。加强森林抚育作业安全管理和防范。

3.科学技术处。在组织开展科学研究、成果转化、技术推广等工作中贯彻安全发展理念。加强林业和草原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4.草原管理处。在拟定草原保护、改革、禁牧、草畜平衡、生态修复治理、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等政策措施中贯彻安全发展理念。加强草原生态修复工程作业施工以及草原有害生物灾害监测、预报和防治安全管理和防范。

5.自然保护地管理处。在拟定各类自然保护地、国家公园规划、世界自然遗产、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政策措施中贯彻安全发展理念。监督指导各自然保护地主管部门和管理机构配合有关部门加强自然保护地安全隐患排查。配合有关部门强化自然保护地内旅游活动安全监管,做好索道等高风险旅游项目的监督管理和清理整顿。

6.野生动植物保护与湿地管理处。在拟定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修复政策措施中贯彻安全发展理念。加强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大型野生动物伤人及动物园、野生动物园、人工繁育单位、收容救护中心的在养野生动物的安全防范工作。

7.政策法规与林业改革发展处。在拟定林业草原改革发展、经济林、花卉管理、资源优化配置、木材利用、林业产业、林下经济发展政策措施以及拟定林业产业地方标准、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过程中贯彻安全发展理念。承担有关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导各级林草行业主管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加强木材经营加工,经济林、花卉和林下经济的安全生产工作,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8.综合执法监督处。在拟订行政执法政策法规、组织查处重大行政案件、组织指导林业和草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中贯彻安全发展理念。加强执法工作中的安全管理和安全防范。

9.国有林场与种苗管理处。在拟定国有林场改革建设发展,林木种子、草种、良种选育审定、示范推广,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等政策措施中贯彻安全发展理念。加强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安全管理和防范。指导国有林场生产经营安全工作。强化森林旅游安全防范。

10.森林与草原火灾预防处。在拟定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组织指导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过程中贯彻安全发展理念,全面压实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强化森林草原火灾各项防控措施落实,严防森林草原火灾发生。

11.规划财务处。在拟订发展战略、规划、计划中贯彻安全发展理念。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经费的管理,支持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经费的合理预算。

12.机关党委(人事处、离退休干部处、内部审计处)。在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纪检工作中贯彻安全发展理念,加大安全生产失职追责力度。将习近平安全生产论述、安全生产法律和有关政策法规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并组织实施。把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列入干部学法用法和能力提升培训重要内容。加强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考核,综合组织开展绩效考核。加强离退休干部工作及有关活动中的安全管理和安全防范。

局直属各单位参照本清单制定本单位责任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