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罕坝林场印发《林长制考核办法(试行)》
作者:邵立新 | 文章来源:塞罕坝 | 发表时间:2022-10-24 | 点击率:8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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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筹做好林长制考核工作,进一步推深做实林长制,使林场各职能单位在林长制工作中履职尽责,达到对全场森林资源的有效管理和保护利用,塞罕坝林场制定并印发了《塞罕坝林场林长制考核办法(试行)》。
《办法》明确考核组长为林场林长,副组长为林场副林长,考核办公室设在林长制办公室。考核对象为六个分场。考核内容包括林长制实施运行、提高森林质量、资源保护管理、自然保护地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和森林草原灾害防控、执法监督等工作完成情况。
《办法》规定考核等级采取百分制,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方式分为日常量化检查、年终量化考核和加减分项三个部分。每年年终,对各单位进行综合考评认定,考核为优秀档次的单位予以表彰,考核结果将作为评选全场林长制工作先进单位的重要依据。
塞罕坝林场将以印发林长制考核办法为契机,进一步将林场经营管理工作与林长制工作结合起来,依托林长制,在‘林’上精准发力,在‘长’上履职尽责,在‘制’上探索创新,切实把半个多世纪接续奋斗的重要成果抚育好、管理好、保障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