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作者: | 文章来源: | 发表时间:2025-10-15 | 点击率:43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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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雄安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按照《河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河北省司法厅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冀司字〔2025〕2号)要求,我局对本单位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其中,继续保留15件,予以修改1件。现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1.继续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予以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