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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党治党三大新视角

发布时间:2015-11-09 来源: 访问次数:1053
    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强化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两部法规在研究、修订、颁布和实施上都是同步部署、同步推进的。步修订、同步实施两部法规,体现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管党治党方略上的新视角和新的着力点。
    崇高理想和铁的纪律缺一不可
    同步修订实施两部法规,首先在于强调了,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条件下,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
    信念坚定和纪律严明是党的优良传统、政治优势和力量所在。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从我们党发展壮大的历史来看,崇高的理想和铁的纪律是我们党战胜一切艰难险阻、从胜利走向胜利的坚强保证。在新的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使我们党始终立于不败之地,仍然要靠崇高的理想和严明的纪律来管党治党、从严治党。
    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不仅总结了我们党历史发展的成功经验,更是总结了十八大以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严惩腐败等管党治党的有效做法。当前的实际一再表明,无视党的纪律、违反党的纪律是与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紧密相联的。理想信念动摇就会精神懈怠、意志消沉,进而淡化党的观念、漠视党的纪律,最终滑向违法乱纪、腐败堕落的深渊。
    因此,统筹推进两部法规的修订实施,合理布局,相互配套,既讲理想又讲纪律,既立规又立德,既规范具体行为,又提升思想道德境界,凝聚着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党的建设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体现出管党治党的新视角。
    把党的“德”鲜明地立起来
    同步修订实施两部法规,还体现出高尚道德引领、强化道德要求、严实自律修身的管党治党新视角。
    新修订的《准则》将原有的“8个禁止、52个不准”统筹移入同步修订的《条例》,以正面倡导、道德宣示、自律自觉的形式推出,重在把我们党的“德”立起来。
    以德治党的“德”,就是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的传统作风、高尚的思想道德情操和境界。我们党一直重视党的规矩、纪律和制度建设,改革开放以来,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和丰富成果。但是,如何把我们党的“德”以法规的形式完整地立起来,并没有深入研究。
    这次修订,以《准则》的法规形式将党章中廉洁自律要求进一步阐发和具体化,明确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具体规范,把党的“德”鲜明地立了起来,实现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大创新。
    永葆执政党先进性
    同步修订实施两部法规,彰显了按照先锋队的先进性标准、执政党的政治性原则和政党组织的组织性要求管党治党的新视角。
    一要依据党章管党治党。党章是党的总章程、总规矩,管党治党必须尊崇党章、贯彻党章,以党章作为管党治党的根本大法。两部法规的修订始终贯穿着维护党章的主线,全面梳理了党章对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要求和纪律要求,以正面规范的形式将党的理想信念宗旨具体化为党员和干部修身立德的准则,以“负面清单”的形式为党章对党员、干部和党组织的基本要求划出不可触碰的底线,为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提供了有力的法规支撑。
    二要依据纪律管党治党。政党作为一个独立的政治组织,其成员的行为规范和组织内部的制度规定都属于纪律范畴,不能简单地混淆于国家法律。尤其是我们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党的纪律必然严于国法,对党员的要求必然要高于一般公民的标准。法律是公民的底线,王岐山同志曾说:“如果党员都退守到公民的底线上,就降低了党员标准,全面从严治党便无从谈起,党的先进性更是无从体现。”
    这次法规修订,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将党纪条规中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国家法律规定重复的79条条款删除,凸显了党的组织和纪律的先进性。同时,重申党章关于党组织和党员必须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按照违法即违纪的原则,在《条例》中专设章节条款,分不同情况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作出具体规定,实现党纪与国法的有效衔接。强调依纪管党治党,意味着党员和干部要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有力抓手。
    三要把维护政治纪律和规矩作为管党治党的重点。政治纪律是维护党的性质宗旨和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对政党而言,政治纪律无疑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在党的各类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打头的、管总的、排在第一位的。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
    这次修订两部法规,突出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范,并针对现阶段违纪问题的突出表现,增加了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的条款,为强化党的意识,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和团结统一,增强党的凝聚力、战斗力提供了纪律保证。(戴军 作者单位:中央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