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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党员干部加强学习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6-03-28 来源: 访问次数:1445
    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方案》的要求,落实河北省委省政府及省林业厅关于机关作风整顿的精神, 我院党委将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和“树立坚定信念,弘扬林勘作风”活动。为把这项活动做好,根据我院外业时间长,党员集中难以集中的实际,做规定如下:
    1、学习方式:院党委将学习资料放在各支部党员QQ平台上,各支部书记结合各自的特点,采取集体或自学的方式组织学习。
    2、学习时间:每月第二、四周的星期五下午为固定学习日;内业人员由院组织学习。外业党员外业期间灵活掌握,充分利用早晚及雨休时间进行学习,也可以小组的形式集体学习。
    3、学习内容: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三严三实”教育读本、《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说法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京津冀协同发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及林业生态建设等内容为主。充分学习基层党员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精神。
    4、全体党员要把学习活动同具体工作结合起来,学以致用,活学活用,模范带头,做一名合格党员。
    5、院党委和支部书记随时掌握学习工作情况,通过QQ平台或其他方式,交流思想状况和学习收获,定期检查学习效果。

中共河北省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委员会
                    201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