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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租赁服务采购比选评审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0-04-20 来源: 李东胜 访问次数:8342
根据《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冀林草〔2019〕141号)和《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机关公务租车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我院组织成立了汽车租赁公司评审委员会,在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于2020年4月17日上午对报名汽车租赁公司进行了比选评审。现对比选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选用“石家庄鑫瑞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河北厚仁机械设备科技有限公司”和“河北恒方汽车租赁有限公司”3家公司为我院2020年度业务用车供应商。另外,选用“石家庄夏特商贸中心(普通合伙)”和“石家庄圣达客汽车租赁有限公司”2家公司为我院2020年度业务用车备选单位。
公示期为2020年4月20日至4月22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联系河北省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设计院。
联系电话:0311-87902811
选用“石家庄鑫瑞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河北厚仁机械设备科技有限公司”和“河北恒方汽车租赁有限公司”3家公司为我院2020年度业务用车供应商。另外,选用“石家庄夏特商贸中心(普通合伙)”和“石家庄圣达客汽车租赁有限公司”2家公司为我院2020年度业务用车备选单位。
公示期为2020年4月20日至4月22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联系河北省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设计院。
联系电话:0311-87902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