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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租赁服务采购比选评审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2-05-11 来源: 办公室 访问次数:493
    根据《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冀林草〔2019〕141号)和《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机关公务租车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我院组织成立了汽车租赁公司评审委员会,在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于2022年5月11日上午对有效报名汽车租赁公司进行了比选评审。现对比选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选用河北安联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河北恒方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河北厚仁机械设备科技有限公司、石家庄鑫瑞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河北靓聪汽车租赁有限公司5家公司为我院2022年度业务用车租赁供应商。
    公示期为2022年5月12日至5月16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联系:0311-87902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