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项目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绩效预算管理改革的意见》(冀政﹝2014﹞76号)和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冀财预﹝2016﹞24号)要求,2020年我场将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工作作为项目实施、资金支付、项目完成情况的重要考核依据。
为了将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做到实处,我场多措并举采取一系列措施, 一是科学合理设定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为确保项目绩效目标设定准确、合理、具有可操作性,在填报2020年项目库项目绩效目标时由项目责任科室协同计资科共同填报;二是落实支付责任,确保支付进度。为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支付进度绩效目标,保证项目管理水平,计资科拟定了《河北省洪崖山国有林场财政专项资金支付进度管理办法》,并同各项目主管领导、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经办人签订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承诺书;三是加强督导检查,定期公布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为了保证项目如期完工,我场要求监察室按照时间节点进行督导检查,动态掌握政策落实和项目进展情况,做到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双监控”。
加强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工作,既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升项目建设水平的重要手段,也是落实专项转移支付政策和以后年度项目预算申请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