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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015年冬季供暖情况

发布时间:2016-04-29 来源: 办公室 访问次数:992
         2014~2015年,正式供暖从2014年11月15日至2014年3月15日止,共计120天。鉴于地处北郊,提前、延后共计7天。供暖期使用燃气194572立方米(3.91元/立方米),支出76.077652万元(未含水电费、人工费、维修费),住宅区和办公区收取取暖费26.1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