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林学会关于召开第十二次会员代表大会的预备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13 来源: 省林学会 访问次数:601
各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林(果)学会,省林学会各工作、专业委员会,各理事单位、学会组及有关单位:
河北省林学会于2023年发布了“关于召开第十二次会员代表大会的预备通知”,但由于换届条件不成熟至今尚未完成换届。目前,换届条件已经成熟,经研究决定,拟定于2024年10月召开河北省林学会第十二次会员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表彰奖励河北省林学会第十一届优秀理事和优秀学会工作者;总结河北省林学会第十一届理事会工作,选举产生第十二届理事会、监事会和领导机构负责人,研究和部署第十二届理事会的重点工作;审议其他事项。
二、会议参加人员
省林学会第十一届理事会全体理事、监事会监事;各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及相关单位推荐的第十二次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理事及监事候选人;中国林学会、河北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省科学技术协会、省林业和草原局、石家庄市林业局等单位的有关领导等,约180人左右。
三、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将于2024年10月在石家庄市召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具体要求
2023年由各学会组织或单位推选了第十二次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理事和监事候选人,但由于时间较长,原推选的部分会员代表、理事和监事候选人存在工作调整等情况(含岗位调整、退休等)。为了更好地完成学会换届和今后学会工作的开展,拟由各学会组织或单位重新推荐会员代表、理事和监事候选人。具体要求如下:
(一)推荐会员代表、理事及监事
各学会组织和有关单位要按照“河北省林学会第十二次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第十二届理事会理事和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推荐标准及名额分配”(附件1),认真推荐并填写“河北省林学会第十二次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及第十二届理事会理事和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
(二)各学会组织或单位联系人登记
为便于学会联络及今后工作开展,请各学会组织或单位确定1名学会工作联系人,并认真填写“各学会组织或单位联系人登记表”(见附件3)。
五、材料要求及截止日期
各学会组织或单位务必于2024年8月22日前,将附件2-3加盖公章各1份及其电子版(包括word版和PDF版)报送至省林学会办公室。
六、会务联络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学府路75号,河北省林学会办公室
邮编:050061
电话:0311—66515221(传真)
电子信箱:hbslxhbgs@163.com
联系人:陈霞:13503219411;刘春鹏:13933115672
附件:1、河北省林学会第十二次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第十二届理事会理事和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推荐标准及名额分配
2、河北省林学会第十二次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及第十二届理事会理事和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推荐表
河北省林学会
二○二四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