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省林学会关于印发《河北省林学会会费标准及管理办法(修订案)》和收缴2025年会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16 来源: 访问次数:168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林(果)学会,省林学会各工作、专业委员会、理事单位、学会组,各有关单位:
《河北省林学会会费标准及管理办法(修订案)》(以下称《办法》)已经河北省林学会第十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按照《办法》规定,为做好2025年会费收取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和雄安新区)学会组织、省林学会各理事单位、学会组和有关单位向已入会会员和新入会会员统一收取2025年会费(每人每年30元),并填写《交费人员信息汇总表》。其中,新入会会员还需填写《河北省林学会会员申请表》。请各会员及时缴纳会费,以免影响您的会员权益。
2.根据省林学会常务理事会有关决议,凡是省林学会会员于上一年度以第一作者在非核心期刊发表2篇论文以上或在核心期刊(北大中文核心期刊或中国科技核心期刊)发表1篇论文以上,且均引用《河北林业科技》近3年内的文章,可凭论文电子版或纸质复印件申请减免本年会费。
3.按照《办法》规定,应缴纳单位会费的会员单位直接将2025年单位会费缴至河北省林学会账户,其中副理事长单位每年5000元,常务理事单位每年3000元,理事单位每年2000元。对确实不能缴纳单位会费的由单位提出申请,报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
4.按时缴纳会费是会员入会的承诺,也是会员的义务。会员一年不交纳会费,经告知后仍不缴纳会费者,视为自动退会,记入本学会失信名单,并于3年内禁止重新加入本学会。
5.请各学会组织于2025年3月31日前将签字盖章后的《交费人员信息汇总表》和《河北省林学会会员申请表》各1份及电子版(Word和Pdf)统一报送河北省林学会办公室,将2025年收取的会费统一汇至河北省林学会账户。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学府路75号河北省林学会办公室
联系人:刘春鹏、田龙
联系电话:0311-66515221(传真)
邮编:050061
电子信箱:hbslxhbgs@163.com
开户行名称:河北省林学会
开户行:农业银行石家庄北城支行
银行账号:50358001040019321
行号:103121035809
河北省林学会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