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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林科院大事记(1988~1992)

发布时间:2009-01-01 来源: 办公室 访问次数:1133
        1988年
        1月9日,宋增所长召开由各科室、课题组(课题)、工会、共青团负责人参加的所长办公会(扩大)研究讨论下一步如何深化改革,经营创收问题。
        2月24日,召开全所职工大会,由宋增所长总结1987年工作,并对下一步如何深化改革做出安排。省林业厅、省科委柯柏成处长参加大会并讲了话。
        3月3日,召开了课题组(主持人)会议。讨论修改了各课题“七五”期间对所的承包合同。
        3月17日,召开所学术委员扩大会议。讨论“太行山”林果技术开发课题总体设计。
        5月25日,召开建所三十周年新闻发布会,省科委、省林业厅、省财政厅、《科技日报》社等单位参加了会议。
        6月2日,河南省林科所及“太行山”课题组9人来我所参观。
        6月22日,省科委财务处正式签定所对省林业的任务目标管理合同生效。
        8月8日,召开全所科技人员大会,总结职称评审阶段的工作和聘任工作。8月10日聘任完毕。
        9月23日~24日,举行建所三十周年纪念活动,前来参加的有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顾问石山、原林业部部长刘琨、梁昌武、林业部科技司成果处李中选、省科委、省林业厅及各处室直属单位的负责人。还有山西、河南、衡水、保定林科所和省果树研究所所长和新闻单位。石山同志作了“希望在山区”的学术报告。
        9月份,为庆祝建所三十周年印制了纪念册。《河北科技报》为我所出了专版,《中国林业报》发了消息。
        12月30日,我所超额36%完成了与林业厅签订的任务目标合同,被省科委评为先进研究所,成为全省137个独立科研机构中20个先进研究所之一。
        1989年
        1月20日,省科委授予我所“先进科研所”奖状。省科委授予宋增同志先进所长称号。
        1月21日,召开全所职工大会,表彰了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总结了1988年全所工作,省科委、省林业厅参加。
        2月13日,石家庄农业现代化研究所副所长带领科技处化验室的同志来所参观中心测试室。
        3月30日,省科委副主任刘瑞生等来所指导工作,宋增汇报了我所的工作及发展概况。
        4月,林新福同志当选省政协六届委员1990年4月当选省政协常委。    
        5月8日,比利时花木出口公司出口部经理范得来斯来所访问。
        5月11日,南京大学朱政德教授来所参观,作了学术报告。
        5月12日,林业部黄枢同志来所视察。
        6月1日,省林业厅副厅长宋墨禄等来所检查指导工作,宋增所长汇报了上半年的工作。
        6月1日,河北省科学技术委员会便函冀科管字〈1989〉011号文:同意成立“河北省生物技术开发集团”。该集团由教学、科研及生产单位组成,挂靠在河北省林业科学研究所。
        6月21日,召开河北省生物技术开发集团成立大会。通过了河北省生物技术开发集团章程。对集团董事会的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经理进行了民主协商。
        7月28日,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去省水科所等参观学习。10月上旬组织管理科室负责人赴陕西等地参观学习。
        9月9日,河北省委、省政府授予我所“知识分子先进集体”称号。
        10月21日,林业部教育司张观礼司长等来所指导工作。
        11月2日,省林业厅副厅长张彦斌来所指导工作。
        1990年
        1月,在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上,我所作为在“科技兴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17个单位之一受到省政府表彰。
        1月5号,在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上,17个科研单位受到省政府表彰,我所是受表彰单位之一。
        1月8日,省林业厅副厅长张彦斌、人事处金明处长、李桂征副处长来我所指导工作。
        4月10号,河北省科委在我所召开包干型研究所任务目标合同完成情况评比会议,省直30多个所长出席了会议,并参观了我所。
        4月11日,省政府对外交流中心李建平同志陪同国际农业服务处鲁道夫先生来我所考察。
        5月27日,我所被省科委评为“先进科研所”。
        6月2日,日本北村药材公司在外贸局同志陪同下,协商药材引种事宜。
        6月6日,中国台湾台中县国兰协会第二届理监事马根先生来我所考察。
        8月21日—25日,邀请日本鸟取县果树蔬菜试验场生物工学研究室大材修司先生来我所进行生物技术交流。7省市40多位专家,技术人员参加了这次交流会。
        8月31日,河北省林业厅冀林办字(1990)33号文:“关于对省林科所获省三级档案工作先进单位表彰、奖励的决定”。对宋增、侯秀瑞、张俊平三同志颁发《档案工作先进个人证书》并颁发奖金。
        9月19日,省林业厅副厅长宋墨禄、人事处长金明处长宣布厅党组决定:宋增同志调离后,由王福宗同志主持所里工作。
        10月22日~11月19日,以省林科所王福宗为团长、省山办赵桂田、省林学院王文全为团员的考察团,对巴基斯坦松树的生长和种子生产情况进行了考察。
        11月13日~22日,我所党委书记许云龙同志参加省农林科学院组织的赴日本农村考察团对日本鸟取县农林业进行了考察。
        12月8日,林业部蔡延松副部长来所指导工作。
        12月17日,林业部科技委主任董智勇同志、科技司司长吴博同志来所指导工作。
        12月18日,中国林科院刘于鹤院长和洪菊生副院长来所指导工作。
        1991年
        1月22日,省林业厅党组(1991)2号文:王福宗同志任省林科所党委书记,免去副所长职务;许云龙同志任省林科所党委副书记、所长,免去党委书记职务;赵志诚、陈业文同志任林科所副所长。
        1月31日,省林科所整建制将国营木佛林场移交灵寿县人民政府管理。灵寿县林业局刘局长、于象海二人来所签订木佛林场移交协议书,当日生效。
        3月份,河北省政府授予我所“山区开发先进单位”,张梦周同志评为山区开发先进个人。
        3月10日,林新福、朱亚伟、安国英、张梦周、李茂勤、刘彦西被评为1990年度厅级先进个人。
        5月8日,河北省科学技术委员会冀科干字[1991]002号文:我所刘亚民同志经省政府批准为河北省1990年度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
        5月15日,省林业厅冀林办计字[1991]2号文:批准我所为统计达标单位,统计人员范永红为先进工作者。
        5月16日,省科委对我所1990年目标管理实行考核,获得省级研究所第三名,并颁发了奖励证书和奖金。
        5月31日,省林科所职工代表大会正式成立,选举产生代表21人。
        6月7日,选举产生新一届工会委员会,作为职工代表会的日常办事机构。
        7月25日,第一届职工代表大会举行第一次会议。
        8月23日,我所被省科委批准为7个首批对外开发研究所之一,可对外广泛进行学术交流。
        12月11日,中国科学院遗传所李向辉、朱祯研究员应邀来所作学术报告。
        1992年
        1月23日,河北省林业厅机关党委同意省林科所党委由以下7人组成:书记王福宗、副书记许云龙,委员:赵志诚、孙吉定、王江波、陈业文、邸玉梅。 
        3月14日,省林业厅厅长李兴源、副厅长宋墨禄;总工程师刘海山、科技处处长杜柏珩来所现场办公,,研究我所组培中试基地建设问题。
        4月23日,省林业厅科技处批准省林科所建立“平原农用林业试验站”。站址设在南皮县莲花池林业站西侧,占地6亩。
        5月21日,林业部科技司顾锦章司长来我所指导工作。
        5月22日,我所被省科委评为(1991年度)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增拨20%的事业费作为奖励。
        5月29日,我所李茂勤、刘亚民同志被评为省管优秀专家。
        6月2日,世界粮农组织林业专家理查森先生来所参观。
        7月6日,省科委副主任刘希伯来所座谈科技体制改革情况。
        7月23日,下午2:30许我所遭特大雹灾,果品苗木、设施遭受严重灾害损失。
        8月26日,省林业厅副厅长张彦斌陪同日本农林考察团一行来我所参观考察交流。
        12月2日,省档案局批准我所档案管理工作晋升为“省二级”先进单位,并颁发省二级档案工作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