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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林科院大事记(1993~1997)
发布时间:2009-01-01 来源: 办公室 访问次数:1234
1993年
1月4日,省人事厅冀人专(1993)2号文批准李茂勤、刘亚民同志终身享受政府特殊津贴100元/月。
2月1日,省林业厅科技处杜柏珩处长、人事处李桂征处长、计财处周庆才来所考核有限目标完成情况。
2月12日,许云龙所长主持所长办公会议,讨论我所1993年全所工作要点和种苗公司承包合同事宜。
2月25日,许云龙所长主持召开所长办公会议,讨论我所课题承包,我所改革方案。
3月1日,省林业厅宋墨禄副厅长来所座谈机构改革工作情况。
3月2日,省林业厅冀人字(93)6号文通知:国家人事部批准支恩波同志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4月9日,许云龙所长主持所长办公会议,讨论1993年我所改革方案。
4月22日,许云龙所长主持所长办公会议,讨论我所机构设置和人员分流问题。
6月17日,许云龙所长主持所长办公会议,讨论兑现良繁场1991年承包合同。
7月12日~13日,许云龙所长主持所长办公会议,讨论林业厅苗木公司租用我所土地合同草案。
11月19日,省林业厅人事处李桂征处长来所宣布我所新的行政领导班子:所长赵志诚;副所长:高延厅、陈业文;顾问(正处级)许云龙。
11月24日,省林业厅机关党委批复:赵志诚同志任我所党委副书记;高延厅同志增补为党委委员。
11月30日,赵志诚所长主持所长办公会议决定:我所机构设置及负责人。
管理机构一室三科:办公室主任候秀瑞;人事科科长李桂芳;科研科科长史继华;总务科科长曹子安;副科长邸玉梅、于国林。
科辅机构:编辑部负责人郭恩芬;资料室主任傅书铭;测试室主任严永禄(副)。
创收机构:所部试验场场长张福才;技术开发公司经理谢晓亮。
科研机构以课题组为主体。
临时机构设基建办公室。主任:安国英;副主任:牛俊卿。负责建设4400平方米职工住宅楼。
12月30日,赵志诚所长主持会议,宣布所务会议成立,成员由所领导班子、各科室一把手加上课题组4人共19人组成。即:赵志诚、许云龙、王福宗、陈业文、高延厅、候秀瑞、史继华、曹子安、李桂芳、郭恩芬、傅书铭、严永禄、张福才、谢晓亮、安国英、翁殿伊、孙吉定、刘亚民、韩丰年。
1994年
3月12日,省林科所所长赵志城召开第6次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新建两座职工宿舍楼(4175平方米)的分配问题,确定了分配方案。10月8日48户职工迁入新居。
4月28日,省林业厅副厅长宋墨禄在培训中心召开省厅有关处室与省林科所联席会,重点解决“面向”与“依靠”问题。我所赵志诚、王��安参加了全省林业绿色证书工程和民办科技组织工作研讨会。
8月31日,由我所负责高级工人技术培训(果树和育苗专业)工作在西陵试验场进行。
10月12日~15日,赵志诚所长参加了全国林业科技工作会议,王福宗书记参加了全省科技工作会议。
1996年
4月23日,河北省科委王征国副主任来我所检查中试基地建设情况,并指导工作。
4月30日,省林业厅机关党委周殿英书记,陪同省直工委一行2人来我所验收省直文明建设情况。我所党委书记王福宗、所长赵志诚,分别介绍了创建文明单位的情况。
5月5日,我所正式聘任日本专家西根先生为我所花卉顾问,并发放了聘书。
6月12~13日,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陈炳浩先生来我所讲学。主讲:如何查阅资料,撰写论文、项目申请书。省林业厅科技处、省林业学校等单位参加旁听。
6月22日,省林业厅厅长李兴源、张彦斌副厅长等一行8人,来我所参观检查中试基地花卉工作,并提出指导性意见。
6月27日,湖南省林业厅赵厅长一行4人来我所参观,省林业厅宋墨禄副厅长陪同,我所领导赵志诚、高延厅汇报了工作情况。
6月28日,河北省省直工委冀直(1996)5号文决定,河北省林科所党委被评为省直先进基层党组织。
7月1日,德办项目中外专家一行15人来我所考察,探讨与我所太行山课题合作的可能性。
8月5日,从8月1日起,石家庄及西部山区普降大雨,黄壁庄水库放水,我所东北部土地100余亩积水,苗木被淹。
8月13日~16日,湖南省林科所冯菊玲副所长一行5人,来我所考察科技体制改革及繁苗基地建设,我所领导赵志诚、高延厅分别介绍了我所7年以来改革工作情况。
8月10日,根据省房改办指示我所公布公有住房、售房实施方案,以及公房售后维修管理办法。
10月6日,内蒙林业厅科教处、林科院、圹盟林科所一行14人,来我所考察科研体制改革和科研管理情况。
11月4日,经省委、省政府批准,河北省林科所为1994~1995年度省级文明单位。
11月21日,省林业厅白顺江副厅长、杜柏珩、李桂征处长、周殿英书记等来我所考察领导班子情况。
11月,国家林业部授予河北省林科所“全国林业行业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称号,颁发了荣誉证书。
12月23日,省林业厅党组(1996)30号文:高延厅同志任省林科所所长,免去副所长职务;安国英、曹子安二同志任副所长;许云龙、王福宗任调研员,免去赵志诚同志省林科所所长的职务。
12月23日,省林业厅党组(1996)29号文:赵志诚同志任省林科所党委书记,免去副书记职务;高延厅同志任副书记;安国英、曹子安任党委委员,免去王福宗、许云龙党委委员、书记、副书记职务。
1997年
1月3日,河北广播电台、省林业杂志社一行3人来我所采访“省级文明单位”事迹。
1月24日,河南省林科所所长甘雨来我所参观,交流“科研和中试开发”工作。
2月20日,河北省委、省政府关于表彰实施“共富工程”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我所陈业文同志被评为实施“共富工程”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2月27日,由高延厅所长带队共8人,参观了中科院石家庄现代化所。学习深化改革经验。
3月23日,陈立友副省长、李兴源厅长、曲宪忠副厅长,来我院视察花卉建设,并作了重要指示。
3月25日,由曹子安副所长带队,一行3人赴四川林科院参观考察。
4月17日,河北省人事厅冀人发字(1997)105号文:支恩波同志为河北省“双十双百双千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
5月6日,山西省林科所一行6人,来我院参观学习。
5月9日,河北省编制委员会冀机编办(1997)43号文批准,河北省林业科学研究所更名“河北省林业科学院”。
5月26日,中国共产党河北省林业科学研究所委员会,更名为“中国共产党河北省林业科学院委员会”,并启用新印章。
5月28日,“河北省林业科学院”启用新印章,同时停止使用4枚旧章。
5月30日,省林业厅冀林人字(1997)20号文批准温秀军为“河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发给一次性奖金4000元。
7月9日,调整院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委员会。主任高延厅,副主任赵志诚、曹子安,委员许云龙、王福宗、安国英、陈业文、翁殿伊、孙吉定、韩丰年、温秀军。
7月23日,省林业厅(1997)17号文,高延厅同志任河北省林科院院长,免去河北省林科所所长职务,陈业文、安国英、曹子安任省林科院副院长,免去省林科所副所长职务。
8月13日,河北省林业厅冀林经字(1997)16号文:同意省林科院西陵试验场建森林公园,并由西陵试验场负责筹建和经营。
10月31日,林业部刘于鹤副部长来我院视察工作,省林业厅白顺江副厅长、杜柏珩处长陪同。
11月13日,河北省省属科研机构调整改革领导小组冀科政(1997)1号文“关于对河北省林科院改革方案和试点申请批复”,原则上同意林业科学院改革方案,并确定为试点单位,试点期限1997~1999年,届时将总结验收。
11月16日,高延厅院长召开院领导班子会议,决定成立“林业生态研究室”由14人组成,“经济林研究室”有由17人组成,“园林花卉开发中心”由20人组成,“综合开发公司”由9人组成。同时撤消院试验场、中试基地,土地生产资料分别划归研究室和花卉,开发公司使用。
12月29日,省林业厅机关党委(1997)9号,关于省林科院第五届党委选举结果及分工的批复:同意林科院第五届党委会由陈业文、高延厅、安国英、曹子安、张金香、张福才组成。陈业文同志任第五届党委书记,高延厅同志任副书记。
1月4日,省人事厅冀人专(1993)2号文批准李茂勤、刘亚民同志终身享受政府特殊津贴100元/月。
2月1日,省林业厅科技处杜柏珩处长、人事处李桂征处长、计财处周庆才来所考核有限目标完成情况。
2月12日,许云龙所长主持所长办公会议,讨论我所1993年全所工作要点和种苗公司承包合同事宜。
2月25日,许云龙所长主持召开所长办公会议,讨论我所课题承包,我所改革方案。
3月1日,省林业厅宋墨禄副厅长来所座谈机构改革工作情况。
3月2日,省林业厅冀人字(93)6号文通知:国家人事部批准支恩波同志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4月9日,许云龙所长主持所长办公会议,讨论1993年我所改革方案。
4月22日,许云龙所长主持所长办公会议,讨论我所机构设置和人员分流问题。
6月17日,许云龙所长主持所长办公会议,讨论兑现良繁场1991年承包合同。
7月12日~13日,许云龙所长主持所长办公会议,讨论林业厅苗木公司租用我所土地合同草案。
11月19日,省林业厅人事处李桂征处长来所宣布我所新的行政领导班子:所长赵志诚;副所长:高延厅、陈业文;顾问(正处级)许云龙。
11月24日,省林业厅机关党委批复:赵志诚同志任我所党委副书记;高延厅同志增补为党委委员。
11月30日,赵志诚所长主持所长办公会议决定:我所机构设置及负责人。
管理机构一室三科:办公室主任候秀瑞;人事科科长李桂芳;科研科科长史继华;总务科科长曹子安;副科长邸玉梅、于国林。
科辅机构:编辑部负责人郭恩芬;资料室主任傅书铭;测试室主任严永禄(副)。
创收机构:所部试验场场长张福才;技术开发公司经理谢晓亮。
科研机构以课题组为主体。
临时机构设基建办公室。主任:安国英;副主任:牛俊卿。负责建设4400平方米职工住宅楼。
12月30日,赵志诚所长主持会议,宣布所务会议成立,成员由所领导班子、各科室一把手加上课题组4人共19人组成。即:赵志诚、许云龙、王福宗、陈业文、高延厅、候秀瑞、史继华、曹子安、李桂芳、郭恩芬、傅书铭、严永禄、张福才、谢晓亮、安国英、翁殿伊、孙吉定、刘亚民、韩丰年。
1994年
3月12日,省林科所所长赵志城召开第6次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新建两座职工宿舍楼(4175平方米)的分配问题,确定了分配方案。10月8日48户职工迁入新居。
4月28日,省林业厅副厅长宋墨禄在培训中心召开省厅有关处室与省林科所联席会,重点解决“面向”与“依靠”问题。我所赵志诚、王��安参加了全省林业绿色证书工程和民办科技组织工作研讨会。
8月31日,由我所负责高级工人技术培训(果树和育苗专业)工作在西陵试验场进行。
10月12日~15日,赵志诚所长参加了全国林业科技工作会议,王福宗书记参加了全省科技工作会议。
1996年
4月23日,河北省科委王征国副主任来我所检查中试基地建设情况,并指导工作。
4月30日,省林业厅机关党委周殿英书记,陪同省直工委一行2人来我所验收省直文明建设情况。我所党委书记王福宗、所长赵志诚,分别介绍了创建文明单位的情况。
5月5日,我所正式聘任日本专家西根先生为我所花卉顾问,并发放了聘书。
6月12~13日,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陈炳浩先生来我所讲学。主讲:如何查阅资料,撰写论文、项目申请书。省林业厅科技处、省林业学校等单位参加旁听。
6月22日,省林业厅厅长李兴源、张彦斌副厅长等一行8人,来我所参观检查中试基地花卉工作,并提出指导性意见。
6月27日,湖南省林业厅赵厅长一行4人来我所参观,省林业厅宋墨禄副厅长陪同,我所领导赵志诚、高延厅汇报了工作情况。
6月28日,河北省省直工委冀直(1996)5号文决定,河北省林科所党委被评为省直先进基层党组织。
7月1日,德办项目中外专家一行15人来我所考察,探讨与我所太行山课题合作的可能性。
8月5日,从8月1日起,石家庄及西部山区普降大雨,黄壁庄水库放水,我所东北部土地100余亩积水,苗木被淹。
8月13日~16日,湖南省林科所冯菊玲副所长一行5人,来我所考察科技体制改革及繁苗基地建设,我所领导赵志诚、高延厅分别介绍了我所7年以来改革工作情况。
8月10日,根据省房改办指示我所公布公有住房、售房实施方案,以及公房售后维修管理办法。
10月6日,内蒙林业厅科教处、林科院、圹盟林科所一行14人,来我所考察科研体制改革和科研管理情况。
11月4日,经省委、省政府批准,河北省林科所为1994~1995年度省级文明单位。
11月21日,省林业厅白顺江副厅长、杜柏珩、李桂征处长、周殿英书记等来我所考察领导班子情况。
11月,国家林业部授予河北省林科所“全国林业行业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称号,颁发了荣誉证书。
12月23日,省林业厅党组(1996)30号文:高延厅同志任省林科所所长,免去副所长职务;安国英、曹子安二同志任副所长;许云龙、王福宗任调研员,免去赵志诚同志省林科所所长的职务。
12月23日,省林业厅党组(1996)29号文:赵志诚同志任省林科所党委书记,免去副书记职务;高延厅同志任副书记;安国英、曹子安任党委委员,免去王福宗、许云龙党委委员、书记、副书记职务。
1997年
1月3日,河北广播电台、省林业杂志社一行3人来我所采访“省级文明单位”事迹。
1月24日,河南省林科所所长甘雨来我所参观,交流“科研和中试开发”工作。
2月20日,河北省委、省政府关于表彰实施“共富工程”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我所陈业文同志被评为实施“共富工程”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2月27日,由高延厅所长带队共8人,参观了中科院石家庄现代化所。学习深化改革经验。
3月23日,陈立友副省长、李兴源厅长、曲宪忠副厅长,来我院视察花卉建设,并作了重要指示。
3月25日,由曹子安副所长带队,一行3人赴四川林科院参观考察。
4月17日,河北省人事厅冀人发字(1997)105号文:支恩波同志为河北省“双十双百双千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
5月6日,山西省林科所一行6人,来我院参观学习。
5月9日,河北省编制委员会冀机编办(1997)43号文批准,河北省林业科学研究所更名“河北省林业科学院”。
5月26日,中国共产党河北省林业科学研究所委员会,更名为“中国共产党河北省林业科学院委员会”,并启用新印章。
5月28日,“河北省林业科学院”启用新印章,同时停止使用4枚旧章。
5月30日,省林业厅冀林人字(1997)20号文批准温秀军为“河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发给一次性奖金4000元。
7月9日,调整院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委员会。主任高延厅,副主任赵志诚、曹子安,委员许云龙、王福宗、安国英、陈业文、翁殿伊、孙吉定、韩丰年、温秀军。
7月23日,省林业厅(1997)17号文,高延厅同志任河北省林科院院长,免去河北省林科所所长职务,陈业文、安国英、曹子安任省林科院副院长,免去省林科所副所长职务。
8月13日,河北省林业厅冀林经字(1997)16号文:同意省林科院西陵试验场建森林公园,并由西陵试验场负责筹建和经营。
10月31日,林业部刘于鹤副部长来我院视察工作,省林业厅白顺江副厅长、杜柏珩处长陪同。
11月13日,河北省省属科研机构调整改革领导小组冀科政(1997)1号文“关于对河北省林科院改革方案和试点申请批复”,原则上同意林业科学院改革方案,并确定为试点单位,试点期限1997~1999年,届时将总结验收。
11月16日,高延厅院长召开院领导班子会议,决定成立“林业生态研究室”由14人组成,“经济林研究室”有由17人组成,“园林花卉开发中心”由20人组成,“综合开发公司”由9人组成。同时撤消院试验场、中试基地,土地生产资料分别划归研究室和花卉,开发公司使用。
12月29日,省林业厅机关党委(1997)9号,关于省林科院第五届党委选举结果及分工的批复:同意林科院第五届党委会由陈业文、高延厅、安国英、曹子安、张金香、张福才组成。陈业文同志任第五届党委书记,高延厅同志任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