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森林消防队伍装备配备
发布时间:2011-08-15 来源: 访问次数:4647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河北省林业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北省林业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超、毕君、房汉文、史进文、闫晓林、程顺、路世云、李大林。
森林消防队伍装备配备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各种类森林消防队伍的装备配备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专业、半专业、应急和后备森林消防队的装备配备。
2 术语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专业森林消防队
以森林防火、灭火为主,有建制、有保障,防火期集中食宿,按军事化或半军事化管理的队伍。
2.2
半专业森林消防队
在重点林区、森林旅游区,国有林场等,以森林灭火为主,有组织、有保障,队员相对集中,具有较好的扑火技能、装备的队伍。一旦有森林火警报告,能够迅速到达指定地点集合。
2.3
应急森林消防队
由驻军、武警部队、预备役部队、民兵应急分队和公安民警组成,经过必要的扑火技能训练和安全知识培训,配备必要扑火机具和防护装备的扑火队伍。
2.4
后备森林消防队
由机关、企事业干部职工和当地群众组成,每年进行必要的扑火训练和安全知识教育。其主要任务是扑救森林火灾和运送扑火物资、参与火场清理等工作。
2.5
森林消防战斗班
森林消防战斗班是森林消防队的下属机构,是专业森林消防队和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实施森林灭火战斗的基本单元,也是森林消防队伍机具、装备配备的基本单位;以9~10人编成1个战斗班,设班长1人副班长1人,正副司机(兼职)各1名。每个班分为3个战斗小组;每战斗小组设主机手1人,为该组组长,第一副机手1人,第二副机手1人。
3 专业森林消防队装备配备
3.1 交通工具
每个战斗班配备运兵车1 辆。
3.2 指挥通讯设备
每个战斗班配车载台1 台、带耳麦式头盔2 个、对讲机4 台、GPS 定位仪1 部、望远镜1 个、地形图和林相图各1 套。
每队根据需要可配备短波电台1 部、基地台1 部、卫星电话1 部和计算机、影像设备等。
3.3 灭火机具
每个战斗班应配备风力灭火机4 台、油锯2 台、割灌机2 台、灭火水枪2 支、2 号工具5 把、铁锹5 把、砍刀2 把、耙子2 把、叉子1 把、点火器1 个、组合工具3 套、灭火弹2 箱、油桶2 个以及其它需要的灭火设备。
3.4 防护装备
每队必需配备公用、个人防护装备。个人防护装备必须达到每人1 套,包括头盔、逃生面罩、阻燃服装、防扎鞋、阻燃手套、作训服、防烟眼镜、手电筒、水壶和毛巾等;其中阻燃手套和防扎鞋加倍配备,作训服按照季节配发。公用防护装备为急救箱。根据需要还可配备防烟尘口罩、逃生呼吸器、雨衣、水靴、棉大衣、帐篷等其它装备。
3.5 宿营及野炊装备
每队根据需要配备指挥帐篷1~2 个,野外炊具1 套,包括行军锅、野外炉灶、炊具、烧水壶、餐具、保温饭盒、饮水净化器等。队员根据需要配备宿营帐篷、气垫、羽绒睡袋、大小背包等。
3.6 附属设备
根据需要每队配备小型发电机1~2 台和其它需要的实用装备。
4 半专业森林消防队装备配备
4.1 交通工具
每队配备运兵车和指挥车辆。
4.2 指挥通讯设备
每个战斗班配对讲机3 台、带耳麦式头盔2 个、GPS 定位仪1 部、望远镜1 个、地形图和林相图各1 套。
每队根据需要可配备车载台、短波电台、基地台、卫星电话和计算机、影像设备等。
4.3 灭火机具
每个战斗班应配备风力灭火机4 台、油锯2 台、割灌机2 台、灭火水枪2 支、2 号工具5 把、铁锹5 把、砍刀2 把、耙子2 把、点火器1 个、组合工具3 套、灭火弹2 箱、油桶1 个以及其它需要的灭火设备。
4.4 防护装备
每队必需配备公用和个人防护装备,其中个人防护装备必须达到每人1 套。个人主要防护装备包括:头盔、逃生面罩、阻燃服装、作训服、防扎鞋、阻燃手套、防烟眼镜、手电筒、水壶和毛巾等,公用防护装备为急救箱。根据需要还可配备防烟尘口罩、逃生呼吸器、雨衣、水靴、棉大衣、帐篷等其它装备。
4.5 宿营及野炊装备
每队可根据需要配备指挥帐篷1~2 个,野外炊具1 套,包括行军锅、野外炉灶、炊具、烧水壶、餐具、保温饭盒、饮水净化器等。队员根据需要配备宿营帐篷、气垫、羽绒睡袋、大小背包等。
4.6 附属设备
每队根据需要配备小型发电机1-2台和其它扑火需要的装备。
5 应急森林消防队装备配备
应急森林消防队装备配备按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配备标准执行。
6 后备森林消防队装备
后备森林消防队应配备个人防护装备,如阻燃服装、防扎鞋、阻燃手套等以及必要的扑火和清理火场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