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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迎接建党90周年“首届林业科技摄影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6-09 来源: 党委办 访问次数:1263
在建党90周年之际,为激发全院干部职工爱党、爱国热情,展示我院各项事业发展的成就与风貌,经院党委研究决定,举办建党90周年摄影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作品要求
作品内容要健康向上,富有时代气息,注重政治性、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重点展示我院科研发展的新成就,为建党90周年献礼。
2、作品数量和报送时限
每名职工选送作品数量3~5幅,须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6月20日前通过E-mail(hblky@sohu.com)报送到院党委办。
3、作品要求
(1)认真组织。各科室、研究所、中心要把这次展览作为全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向建党90周年献礼的一次成果汇报,动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特别是配有数码相机的职工必须参加。
(2)作品标准。摄影作品电子版每幅不小于2MB。作品可以是科研示范点、科研成果、新品种、自然风景等。
(3)组织实施。参赛作品经初选后在院办公楼大厅进行展览。对报送作品进行评选,分设一等奖2个、二等奖4个、三等奖6个,颁发获奖证书。
党 委 办
2011年6月7日
1、作品要求
作品内容要健康向上,富有时代气息,注重政治性、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重点展示我院科研发展的新成就,为建党90周年献礼。
2、作品数量和报送时限
每名职工选送作品数量3~5幅,须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6月20日前通过E-mail(hblky@sohu.com)报送到院党委办。
3、作品要求
(1)认真组织。各科室、研究所、中心要把这次展览作为全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向建党90周年献礼的一次成果汇报,动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特别是配有数码相机的职工必须参加。
(2)作品标准。摄影作品电子版每幅不小于2MB。作品可以是科研示范点、科研成果、新品种、自然风景等。
(3)组织实施。参赛作品经初选后在院办公楼大厅进行展览。对报送作品进行评选,分设一等奖2个、二等奖4个、三等奖6个,颁发获奖证书。
党 委 办
201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