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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保护区
六点建议,浅谈自然保护区内非国有林地的有效监管
自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大兴调查研究工作以来,木兰林场结合实际情况,以“3+13+1”模式(3个管理区、13个管理站、1个管理点),采取实地考察、专题座谈等方式,围绕“如何提升保护区内非国有林地的有效监管能力”主题逐级推动落实调研工作。河北滦河上游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批建总面积50637.4hm2,其中总面积的57.6%为国有土地、42.4%为集体土地。近些年,木兰林场在国有林地资源管理工作上持续用力,以林长制为主要抓手,建立健全组织、制度、责任及考核体系,但在保护区非国有林地监管方面,受历史遗留、权属及社区矛盾等问题影响,保护区管理机构“用不上力”“使不上劲”,针对以上问题提出六点建议。
(一)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探索多元化保护方式
建议加快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区法律法规,实现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从国家层面上来说,修改完善自然保护区条例,推动出台自然保护地法;从地方层面上来说,积极推动地方立法,反映时代要求,体现地方特色;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并对划入保护区内非国有林地及其附属资源,按照依法、公开、自愿、有偿的原则,逐步探索完善租赁、赎买、置换、合作等多元化保护方式维护产权人权益,从源头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二)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开展林区共管新模式
面对保护区与周边乡(镇)长期共生这一现状,为全面有效地保护自然资源,可将村民列入保护机制当中,为其提供投身生态保护与建设的增收机会,使其积极参与资源保护工作,形成良性循环。同时抓住形成监管合力这一关键,保护区管理机构以林长制为抓手,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支持,打破行政区域壁垒,齐抓共管,参照护林防火工作机制,集乡(镇)、企、区、站等地方机构为一体,建立联防机制,成立联防组织,制定相关制度,共同构建积极配合、相互支援、信息共享、宣教一体、联防联动的高效协作管护机制。
(三)将非国有林地纳入网格化管理,实现监管全覆盖
管理区、站与当地政府及林业主管部门共同谋划,按照不跨行政区、方便管护、高效管理的原则,以村、组为单位将非国有林地划分成管理网格,争取国家资金,通过购买社会服务方式,雇用当地人员为网格员。参照地方乡村生态护林员工资,确定雇用网格员劳务报酬标准,将管护面积、管护难度指标作为重要因素,结合网格员日常表现和考核结果,综合计算网格员劳务报酬,充分发挥激励约束作用,有效调动网格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力提升网格化管理成效。同时,提供代步工具及必要的巡护装备,建立一人一格、责任到格、多格成网的高效监管模式,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无盲区的管理体系,既缓解保护区与当地经济发展矛盾,又增强防护力量,做到山有人看、林有人护、责有人担,共同守护和建设绿水青山。
(四)加强技防建设,不断提升监管预警能力
依托《监控无线网络及对讲通信建设项目》,加强与当地铁塔公司深度合作,在现有118处高清视频监控摄像头基础上,针对保护区内偏远山区,在道路不畅、巡护困难区域的沟口、路口加设视频监控点位,对人类活动频繁的重点区域、重要路口实行24小时监管。增设信号基站,确保深山远山区域通信畅通无阻,实现对讲通信信号全覆盖,进而提升应急指挥调度能力。利用通信网络,依托服务平台开展“保护自然”短信提醒业务,精准定位进入保护区的特定人员,进行短信温馨提醒,从而提升全员热爱自然、保护生态的意识。
(五)天空地一体化管理,开拓有效监管新思路
在技术条件允许的前提下,监管过程中综合应用卫星遥感监测、无人机巡护、网格员地面巡护等多种方式,形成以空(视频监控)为主体,天(卫星监测)和地(护林员、检查站、望火楼等)互为补充的全天候、无死角的“天、空、地”一体化监测体系,并培养专业人才,加快形成监管信息化、智能化、精准化、高效化、全面化格局。
(六)加强宣教引导,强化联合执法
宣传教育作为生态保护的首要环节和基础,是生态保护工作的第一道屏障,保护区加强与当地乡镇及林业有关部门的协调联动,紧密结合“世界湿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实时开展保护区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宣教活动,坚持做到重点区域重点宣传、不同人群针对宣传、关键时段集中宣传,切实增强宣传的精准性。充分发挥保护区综合执法机构职能,依法开展林草行政综合执法,强化与木兰森林警察支队和地方公安部门合作,适时组织专项执法行动,发挥联合执法促效能的积极作用,以严打击实现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