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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保护区
《自然保护地监管办法》摘要
根据《河北滦河上游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简单介绍一下自然保护地内核心保护区允许开展的活动:
1、零星的原住居民在不扩大现有建设用地和耕地规模前提下,允许修缮生产生活设施,保留生活必须种植、放牧、捕捞、养殖等活动。
2、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监测和执法,包括水文水资源监测和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等,灾害风险监测、灾害防治活动。
3、经依法批准的非破坏性科学研究观测、标本采集。
4、经依法批准的考古调查发掘和文物保护活动。
5、适度的参观旅游及依规建设相关的必要公共设施。
6、必须且无法避让、符合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的线性基础设施建设,防洪和供水设施建设运行维护,已有的合法水利、交通运输等设施运行和维护。(陈爱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