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2022317;
2、项目名称:河北省塞罕坝机械林场扑火队营房车库食堂改造项目;
3、采购人名称:河北省塞罕坝机械林场;
4、采购人地址:河北省塞罕坝机械林场;
5、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彭志杰;
6、采购人联系方式:15176774006;
7、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承德兰卡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8、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围场镇凤凰北路91号四楼;
9、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兰海波;
10、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4-7882980。
二、采购范围
1、采购内容:车库食堂改造(建筑、采暖、电气)工程,改造面积:433.58㎡,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最高投标限价:468496.85元(肆拾陆万捌仟肆佰玖拾陆元捌角伍分);
3、项目实施地点:河北省塞罕坝机械林场;
4、项目工期:2023年4月15日-2023年5月15日;
5、质量要求:合格;
6、资金来源及比例:自筹;100%。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中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享受政府采购预留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1)中小企业界定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视为中小企业;
(2)残疾人企业及监狱企业均视同小微企业;
(3)对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破产企业,有及时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申请添加相关企业重整情况信息的,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允许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1、有意参加磋商的申请人,请于2022年12月06日至2022年12月12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等证件(以上证件提供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同时加盖公章)在规定时间内送到指定地点报名,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电子版工程量清单、电子版图纸;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承德兰卡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办公室(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围场镇凤凰北路91号四楼);
3、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依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收取行为的通知》冀财采〔2021〕7号文件,供应商不缴纳磋商保证金。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2年12月16日14时30分;
2、开标地点: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围场镇凤凰北路210号中国农业银行二楼(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开标厅;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在河北省塞罕坝机械林场官网(http://lycy.hebei.gov.cn/shb/)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河北省塞罕坝机械林场;
联 系 人:彭志杰;
联系方式:15176774006;
招标代理:承德兰卡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兰海波;
联系方式:0314-7882980;
电子邮箱:cdlk886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