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场圆满完成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
文章来源:贾艳才 | 作者:贾艳才 | 发表时间:2018-07-05 | 点击率:1179

按照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社发【2018】28号)要求,我场迅速行动、周密部署,圆满完成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省社保局7月底前将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全部发放到位。

本次待遇调整范围是2017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自2018年1月1日起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实行了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三结合”的调整方案,加大了挂钩调整的比重,进一步体现了激励机制。一是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38元。二是挂钩调整,实行与缴费年限和待遇水平“双挂钩”:一部分按照退休人员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年增加1.5元;另一部分按照退休人员2017年12月按月发放的基本养老金的1.5%再增加基本养老金。三是倾斜调整。截止2017年12月31日,退休人员年龄年满70周岁至74周岁的,每月增加20元;年满75周岁至79周岁的,每月增加30元;80周岁以上的,每月增加40元。另外,三类艰苦边远地区每月增加基础养老金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