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提升森林资源质量,巩固绿化成果,加快林长制体系建设,按照省局、林场相关文件、会议要求,第三乡分场多措并举落实“林长制”相关工作。
一、按照林场文件精神,第三乡分场研究制定了《第三乡分场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分场场长、书记为林长,副场长为副林长,营林区主任为营林区林长的两级林长制体系,建立了林长会议制度,明确了工作职责。
二、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体系。第三乡分场视实际工作需要要求各营林区定期上报所属辖区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情况,分场与各相关单位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合力推进林长制建设。
三、严格考核问责。根据实施方案要求,第三乡分场实行上一级林长负责组织对下级林长绩效评价机制,实行生态环境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资源安全损害及生态环境破坏的直接责任人严格追究其相应责任。
四、加强传宣引导。第三乡分场按照省局及林场相关要求,在辖区内显著位置设立林长制公示牌,明确林长责任、森林资源概况等内容。充分利用宣传单、村村通广播等传统宣传方式与微信朋友圈、短视频平台等新型宣传方式相结合,形成立体宣传模式,扩大受众面,营造良好宣传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