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火发生具备的条件

(一)森林可燃物
    1.
可燃物的分类
    (1)按种类划分
    ①死地被物:主要由枯死的凋落物组成。如枯草、落叶、枯枝、死的苔藓、球果等。一般分上下两层。上层结构疏松,孔隙大,易干燥,易燃。下层结构紧密,也隙小,保火性强,可燃物湿度大,较难燃。
    ②地衣:燃点低,在林中多呈点状分布,含水量随大气湿度而变化快,易干燥。
    ③苔藓:林地上的苔藓一般不易着火。生长在树皮、树枝上的苔藓易干燥,常是引起绿树发生树冠火的危险物。
    ④草本植物:大多数草本植物干枯后都易燃,是森林火灾的引火物。
    ⑤灌木:为多年生木本植物。有的易燃,有的难燃。
    ⑥乔木:树种不同,燃烧性不同。通常针叶树较阔叶树易燃。
    ⑦森林杂乱物:包括风倒木、枯立木、风折木和采伐剩余物等。多为易燃物,其数量多少能直接影响火的蔓延、火的强度。
  (2)按易燃程度划分
    ①易燃可燃物:在一般情况下,易干燥,易燃,且燃烧速度快。这类可燃物包括:地表干枯的杂草、枯枝、枯落叶、凋落树皮、地衣和苔藓及针叶树的针叶、小枝等。
    ②燃烧缓慢可燃物:一般指颗粒较大的重型可燃物,如枯立木、树根、大枝、倒木、腐殖质等。这些可燃物不易燃烧,但着火后能长期保持热量,不易扑灭。在清理火场时很难清理,而且容易发生复燃火。
    ③难燃可燃物:指正在生长的草本植物、灌木和乔木。
    ⒉可燃物分布格局
    (1)林木组成
    林木组成影响林下可燃物的组成、数量分布,并影响火的种类。一般来说,针叶林易燃性大,而阔叶林较小。在混交林中,森林燃烧性的大小主要取决于针阔叶树的比例。针叶树多,森林燃烧性大;阔叶树多,燃烧性小。
    (2)郁闭度
    森林郁闭度大小直接影响林下可燃物的载量、含量和林内小气候。林分郁闭度增加,死地被物载量增加,活地被物载量减少。郁闭度的大小,对林内光照、湿度和风速都有很大影响。林分郁闭度大,林内光照弱,温度低,风小,蒸发小,湿度大,不易燃。
    (3)林木年龄
    幼林,杂草灌木丛生,易发生火灾。中龄林,林分郁闭,林内杂草灌木少,且林内光照弱,湿度大,燃烧性显著下降,林分常具有一定的抗火能力。老龄林,树木高大,林冠稀疏,林地阳光充足,杂草丛生,易发生火灾。在异龄针叶林内,由于林层衔接,易使地表火转为树冠火。
    (4)林木层次
    林木层次即林木的成层性。林木层次的结构对森林火灾的发生和发展在一定影响。通常单层林,林分郁闭度小,林下杂草多,易燃;复层林,林分郁闭度大,林下杂草灌木少,且湿润,不易燃。单层林发生地表火,而针叶复层林地表火易转为树冠 火。
    3.可燃物类型
    指可燃物特征和火行为特点都能相似的可燃物集合。同一个可燃物类型,具有一定的同质性,并占据一定的时间和窨,且能预报其火行为。可燃物类型的划分是林火预防、扑救及计划烧除等方面重要的基础。

   (二)火险天气
    在森林可燃物和火源具备的情况下,林火能否发生主要取决于火险天气,一般来说,火险天气也就是有利于发生森林火灾的气候条件,如气温高、降水少、相对湿度小、风大、长期干旱等。

      (三)火源
        火源是林火发生的关键因素,分为自然火源和人为火源两大类。在通常情况下,发生林火的最低能量来自森林的外界。可燃物温度升高达到燃点而引起自燃的情况是十分少见的。
       
1)自然火源
        
自然火源是指一种自然现象,有雷击火、陨石坠落、枯枝落叶发酵生热(地被植物自燃)以及树枝磨擦生热产生的自燃现象。自然火源评分是雷击火,多发生在高纬度地区。我国的雷击火约占总火源的1%,多发生在大兴安岭和新疆的阿尔泰山地区。
       
2)人为火源
        
人为火源是林火发生的主要火源。按性质分为三种:一种是生产性火源,包括农、林、牧生产性用火,如烧荒积肥、开垦烧荒、炼山整地、烧防火线、熏粪等;林副业生产用火,如烧炭、狩猎用火、烧砖瓦等;工矿运输生产用火,如汽车、拖拉机喷火等。一种是非生产性火源,如林内吸烟、弄火取暖、烤干粮、做饭、上坟烧纸、烧香、放鞭炮、小孩玩火等。还有一种是坏人放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