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区动态
- 雾灵山部署“十一”及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
- 雾灵山管理中心领导深入帮扶村调研指导乡村振兴工作
- 省林草局督导组孙阁一行到雾灵山督导检查森林防火工作
- 雾灵山管理中心领导到管理区、站督导检查森林防火工作
- 雾灵山管理中心党委书记李远坤到管理区、站检查森林防火工作落实情况
- 雾灵山保护区开展京冀共筑森林防火墙活动
- 雾灵山保护区党委书记李远坤到周边乡镇检查指导清明节前森林防火工作
- 雾灵山保护区管理中心举办纪委书记讲廉政党课活动
- 雾灵山保护区安排部署元旦、春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
- 雾灵山保护区党委成员到大西峪村调研
- 雾灵山保护区召开雾灵山林区2021年春季森林防火联防联护会议
- 雾灵山管理中心领导班子到基层慰问并督导检查春节前森林防火工作
- 雾灵山保护区领导春节期间到森林消防队慰问并督导防火工作
- 雾灵山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承德重要讲话精神
- 雾灵山保护区开展防火宣传进校园活动
河北省森林公安局雾灵山分局查处李某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
为积极响应省森林公安局 “金盾”行动的安排部署,河北省森林公安局雾灵山分局重拳出击,侦破一起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件。
2017年3月3日,我局接河北雾灵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东梅寺管理区工作人员报警称:李某在雾灵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辖区内非法占用林地。
经调查:2016年8月,河北省承德市宽城满族自治县皮溜子乡西岔沟村李某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在兴隆县雾灵山镇扁担沟村蒋家沟南北梁脊建设两座塔基,用于农夫山泉35千伏输电线路工程,所占用林地为河北雾灵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林地。经聘请林业工程师进行测量,共占用林地面积823.39平方米(折合1.235亩),被占用林地为雾灵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林地,属特种用途林。其行为构成违法改变林地用途。
经对李某询问,李某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2017年3月27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和《河北省林业厅行政处罚权基准制度》的规定,责令于2017年9月28日前恢复所占用林地原状,并给予李某非法给变用途林地每平米15元罚款,合计12350元。
2017年3月3日,我局接河北雾灵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东梅寺管理区工作人员报警称:李某在雾灵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辖区内非法占用林地。
经调查:2016年8月,河北省承德市宽城满族自治县皮溜子乡西岔沟村李某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在兴隆县雾灵山镇扁担沟村蒋家沟南北梁脊建设两座塔基,用于农夫山泉35千伏输电线路工程,所占用林地为河北雾灵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林地。经聘请林业工程师进行测量,共占用林地面积823.39平方米(折合1.235亩),被占用林地为雾灵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林地,属特种用途林。其行为构成违法改变林地用途。
经对李某询问,李某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2017年3月27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和《河北省林业厅行政处罚权基准制度》的规定,责令于2017年9月28日前恢复所占用林地原状,并给予李某非法给变用途林地每平米15元罚款,合计123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