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灵山分局东梅寺派出所查处一起盗窃案

    近日,雾灵山分局东梅寺派出所经过缜密侦查、迅速行动,查处了一起盗窃案件,维护了辖区内的治安秩序稳定。雾灵山保护区内莲花池宾馆经理邵某向东梅寺派出所报案,称其在封山后上山检查房屋时,发现配电室大门被撬开,库房窗户敞开,库房内各房间门被破坏打开,配电室内丢失电缆线一捆,库房内装有汽油的4个油桶被盗。

接警后,东梅寺派出所立即组织民警到现场进行勘查,经对现场详细勘查后,组织民警进行认真研判,将可疑人员范围缩小至两人。根据可疑人员的情况,派出所民警立即通过调取相关监控记录对可疑人员的轨迹进行调查分析,初步确定杨某具有重大嫌疑,杨某为森林消防队员,对案发地点环境相当熟悉,经过轨迹分析发现其有作案时间,且此前同莲花池宾馆经理邵某曾经发生过纠纷,具有作案动机。民警立即到雾灵山森林消防队大沟分队询问其他队员最近杨某是否有异常情况,经调查了解,其曾经用油桶给其他队员加油,而且汽油来源不明。办案民警立即对违法嫌疑人杨某进行询问,经过民警细致耐心的工作,杨某在强大的事实面前,承认了自己的盗窃行为。

经依法查明,违法行为人杨某分别于20181014日和1021日分两次到莲花池宾馆配电室及库房进行盗窃,共盗窃电缆线3根,废旧电焊机1台,装有汽油的油桶4个,公牛插座2个,管钳子1把。经兴隆县价格认证中心认定,盗窃的物品价值为779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依法给予违法行为人杨某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并将其盗窃的物品发还给被害人邵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