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创建“平安、和谐、智慧、幸福”保护区,2022年6月10日,山涧口管理区党支部与管理中心机关第一党支部联合蔚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党支部在蔚县人民法院开展“助力阳光司法,守护绿水青山”支部共建活动,管理中心党委副书记郑斌同志参加。
根据安排,管理中心参加活动的全体党员在上午9时30分旁听了一起由蔚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的非法狩猎案,庭审过程中公诉机关陈述当事人在禁猎期、禁猎区使用狩猎工具非法猎捕多种三有保护动物并致部分死亡的事实,公诉人相继宣读起诉书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状并举证,当事人对其本人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整个庭审现场严肃、威严。此次庭审为大家上了一堂生动的以案释法课,提高了全体党员干部的法治理念和将法治思想运用到实际工作中的意识。
庭审结束后,法院刑事法庭党支部书记马永春同志和法院机关党支部书记杨永才同志带领大家参观了蔚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法警大队、监控室、嫌疑人关押室以及各个审判庭,详细为大家介绍了提起诉讼与线上开庭之相关程序,详尽的展示了诉讼服务智慧终端的使用方法,体验了智慧法院系统平台的网上立案和跨域立案功能带来的便捷,展现了以“三个服务”“三个便于”“三个优化”为原则的新时代人民法庭。
接着带领大家参观了判决文书的发展史、蔚县人民法院档案室、蔚县人民法院历史馆以及党员活动室,进一步为大家展示了蔚县人民法院的发展历程。从相关业务庭室到荣誉室,从执法档案到案卷保存、书写质量,处处显示出了蔚县人民法院从队伍建设到案件质量等方面取得的不俗成绩。
之后,山涧口管理区党支部、管理中心机关第一党支部与法院刑事审判庭党支部开展座谈交流,并观看保护生态环境与法制相结合的宣传片。郑斌同志表示,野生动物是人类的宝贵资源,是生态环境系统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要依法打击违法狩猎行为,让保护野生动物成为越来越多人的共识。
通过这次支部共建活动,让我们每个党员干部真正体会到我国对非法狩猎的打击力度,了解了保护生态环境的相关法律法规,增强了保护野生动物意识,学习了公益刑事诉讼的相关知识,增强了党员干部的法制观念以及执法者的司法信念,并且加强了与法院的支部共建工作。这是一次很有意义的支部共建活动,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保护野生动物,助力阳光司法,守护绿水青山!